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济钢耐材、冶金辅东纶科技料采购准入管理办法

来源:东纶科技   发布日期:2023-09-21   浏览次数:1

  为了进一步做好耐材、冶金辅料招标采购工作,加强对参与招标采购的新供应商的管理,规范供应商的行为,建立良好的招标采购环境,特制定新供应商准入暂行管理办法如下:

  (3)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保障能力(有健全的质量管理制度、有完整的生产原料质量检测记录和台帐、有生产过程及产成品质检记录和台帐、有齐全的检测该材料的质检设备等);通过国家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的优先;

  (4)具有近二年在同行业2家以上该招标材料的供货业绩及其证明资料(包括供货合同、协议、化验结果、结算单据及用户意见等)。

  选择的新供应商在满足准入基本条件基础上,根据耐材及辅料采购的不同特点,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:

  (1).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(或不低于该标段招标标的额),招标前一年度销售产值5000万元;

  (1).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(或不低于该标段招标标的额),招标前一年度销售产值2000万元;

  1、新供应商是否满足上述第一、二项招标准入条件,由招标采购小组共同确定。

  2、满足准入条件的新供应商,按照《国内原料供方管理实施细则》BYL/7/08相关规定,由原料处组织相关单位共同考察落实,包括对其提供业绩进行函调或实地落实。

  满足准入条件的新供应商,在接到投标邀请后,要缴纳一定的投标保证金。原则上按投标标的额的1-3%收取;保证金按千位数整数收取,不足一千元时按一千元收取。要求在标书返回前交纳到招标方指定账户,否则按弃标处理。

  为维护招标和投标双方利益,保障招标采购的正常秩序;凡恶意竞争、串标、提供虚假业绩和相关信息的,招投标结束后,投标保证金一律扣留,不予返还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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