东纶科技晋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冠和卫生用品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高端产业用非织造布智能工厂(一期)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公示
5. 厂区的自行车棚取消,改为非机动车停车区,并设一部分非机动车充电区。
一期报建占地面积从21361.69㎡调整为21064.21㎡,一期报建建筑面积从33829.67㎡调整为33635.86㎡,一期报建计容建筑面积从49358.86㎡调整为50474.43㎡;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比从3.7%调整为4%;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面积比从5.3%调整为9.49%;容积率从1.31调整为1.33,绿化面积从8868.42㎡调整为8564.38㎡;绿地率从15.31%调整为14.79%,硬地面积从23262.29㎡调整为23863.81㎡;小汽车停车位从187辆调整为180辆;自行车停车位从3200辆调整为1800辆。
8.增加一期报建技术经济指标与二期技术经济指标,增加一期单体层高统计表。
3. 1#楼4-1轴立面图与1-4轴立面图增加不锈钢栏杆,H-A轴立面图增加室外台阶与门洞。
1. 2#楼的餐厅二层顶部的房间外轮廓调整,导致面积变化,相应的二层平面图和三层平面图调整。
2. 2#楼餐厅一层的地面标高黄海高层调整,2#楼餐厅厨房一层的室外步梯,改变方向和无障碍坡道连接。相应的一层平面图,1-11轴立面,11-1轴立面,A-F轴立面,1-1剖面图调整。
1. 4#厂房21轴的室外钢梯,由双跑楼梯改为单跑钢梯,相应的立面图调整。
3. 地形的标高变化,4#楼的黄海高程调整,建筑高度调整。相应的图纸调整。
经审查,本次调整后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符合规划批准要求。经研究,我局拟同意以上调整。
根据《城乡规划法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四号) 、《行政许可法》、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通知》、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行政许可听证工作规定的通知》、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》、《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行政许可申请审查过程听取申请人、利害关系人意见暂行规定》、《福建省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》有关规定,现就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批准设计方案变更事宜进行公示,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,公示期限10个工作日(2023年8月10日至8月23日)。凡与该行政许可直接涉及重大利益关系的当事人,可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我局进行陈述、申辩或依法申请听证;逾期未提出的,视为放弃权利,以上事项本局将予以办理[备注:进行陈述、申辩的,当事人需在本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提出;申请听证的,当事人需在公示期间提出]。
晋江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地点:晋江市世纪大道晋兴成发大厦四楼,电子邮箱:jjcxghj@sina,联系电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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